云南綠大地財務造假案例分析
朱雅琴 沈陽工程學院管理學院 摘要 :一直以來,財務造假行為屢見不鮮,造假方式也多種多樣。本文基于綠大地虛增資產、虛增收入、現金流不實及屢次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等財務造假案例,分析綠大地財務造假的成因,并提出防范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對策,以促進證券市場的持續發展。 關鍵詞 :財務造假 ;綠大地 ;方式 ;治理對策 一、案例背景 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主營業務為綠化工程設計及施工,綠化苗木種植及銷售。2001年3月以整體變更方式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在 二、云南綠大地財務造假的手段 (一)虛增資產 由于資產負債表觀越來越得到股東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關注,他們將焦點從利潤表逐步轉向資產負債表,這促使上市企業通過虛增企業資產的賬面價值來粉飾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以達到其目的。云南綠大地2004年2月,綠大地購買馬龍縣舊縣村委會土地960畝,金額為955.20萬元,虛增土地成本 900.20萬元;2005年4月,綠大地購買馬龍縣馬鳴土地四宗,共計3500畝,金額為3360.00萬元,虛增土地成本3190.00萬元;2007年1至3月,綠大地對馬鳴鄉基地土壤改良價值虛增 2124.00萬元。 (二)虛增收入 2006年,綠大地銷售收入1.9億元,實際為1.51億元;綠大地的2008 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對銷售退回未進行賬務處理。綠大地沒有把2008年的退貨計入年報。 (三)現金流不實 在綠大地2010年一季報中,僅合并現金流量項目就有多達27項差錯,其中8項差錯為幾千萬元,幾億元的差錯多達12項。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項下: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分別為1.57億元、1.57億元、6.14億元,更正后均為空白。綠大地到底借到1.57億元現金了沒?6.14億元債務究竟還了還是沒還?所有這些都不得而知。 (四)屢次更換會計師事務所 自2007年末到2010年,綠大地3年時間就更換了3家會計師事務所,而且每次更換均發生在年報披露前夕。此外,2009年的審計費用比2008年增長近一倍,更令人質疑的是變更事務所的原因有些牽強。綠大地屢次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情況見表1。 表1 綠大地屢次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三、云南綠大地財務造假的成因分析 (一)法律對財務造假行為的處罰成本低 我國的法律制度對財務造假行為的處罰成本低,財務造假收益遠遠大于處罰成本是引起財務造假的根本原因。如對綠大地連年虧損、造假上市的企業,在卷走3億元融資的情況下,判決僅以400萬元罰款、責任人緩刑予以了結,實在處罰太輕。這個處罰使證監會對資本市場嚴重違法行為的“零容忍”無法實現。毋庸置疑,正是這種不完善的法律機制使綠大地敢于通過財務造假獲取不當利益,處罰成本低會促使更多的上市公司愿意冒風險進行財務造假。 (二)注冊會計師未能有效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注冊會計師應該為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服務,出具客觀的審計報告,如果查出被審計單位存在財務造假行為時,應本遵守職業道德,如實發表審計意見。但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為了賺取利益,沒有站在公正、獨立的立場行事,而是迎合上市公司,與上市公司合謀,共同造假。 綠大地的會計師事務所更換了三次,2008年由最初的鵬城會計師事務所更換到中和正信會計師事務所,2009年由中和正信更換到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而在2010年由中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且每次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時間都發生在出具年報之前,此外審計費用也從2008年的30 萬變為2009年和2010年的50 萬。綠大地提供的審計費用為什么突然上升?為什么屢次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可以說,綠大地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在年報的信息披露上存在意見分歧,購買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增大。 四、防范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對策 (一)構建投資者索賠機制,加大財務造假處罰力度 事實表明,上市公司在財務信息披露過程中,采取造假行為的背后是由于有很大的利益驅動,根本是基于利益考慮的一種“理性”決策行為。法院對云南綠大地財務造假案僅處罰400萬元且五名被告全部緩刑,財務造假成本太低使財務造假大行其道。綠大地財務造假案使投資者的權益遭受嚴重損失,必須構建投資者索賠機制。加大財務造假處罰力度,提高財務造假成本,降低財務造假預期收益是解決財務造假問題的有效途徑。 (二)加強監管頻繁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上市公司 有的上市公司,由于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沒有按照其目的發表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是出具了其他類型的審計報告,就更換該會計師事務所,以此要挾正在接受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上市公司所需要的審計意見,甚至以高額的審計費用來誘導會計師事務所與其合謀,出具違背現實情況的審計意見。因此,必須加大力度監管這些上市公司已經迫在眉睫。只有這樣,才能為實現注冊會計師的獨立、客觀和公正的職業操守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加強注冊會計師監督管理 假設離開注冊會計師的平衡與制約,上市公司與廣大投資者之間就會存在著嚴重的信息不對稱,資本市場也會隨之大亂。而在資本市場中,安排注冊會計師制度正是要解決這個問題。此外,在一定程度上也會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抑制上市公司的貪欲,減少財務造假事件的發生。注冊會計師行業協會必須完善監督機制,強化構建自律的管理制度。注冊會計師執行鑒證業務,必須恪守職業道德,做到公正、獨立和客觀。同時,應該制定適合的激勵機制來保證審計證據的合理性和適當性及審計結論的正確性,確保嚴格依據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執業,充分發揮審計機構的有效監督作用。 參考文獻: [1]李興靈.上市公司財務舞弊治理對策[J].財會研究,2010(15). [2]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審計[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2. [3]方明.上市公司財務舞弊行為識別的實證研究[J].會計之友,2010(7). [4]劉桂良,等.舞弊治理:基于上市公司財務舞弊特征的分析[J].財經理論與實踐, [5]孫紅梅,蔣娜,岑磊.我國上市公司會計舞弊的統計特征分析[J].財會月刊, |


